4月15日,凤山县总工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追讨欠薪案件,为农民工邱某追回欠薪6000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月14日,农民工邱某在12351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平台求助,反映其在凤山县某小区任职保安工作,因所属保安公司4个月未发放工资,多次电话与公司沟通未果,还将其拉黑,拒付工资。接到求助后,凤山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多部门成立调解工作组,及时介入欠薪调解工作。
经调解工作人员与求助人邱某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其被欠薪具体情况,耐心疏导邱某情绪,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针对欠薪情况以及投诉人的诉求,并提供法律咨询,明确维权途径;调解人员随后与被投诉公司取得联系,向公司联系人易某宣传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经过工会调解组的耐心调解,欠薪公司同意支付所欠邱某4个月的工资6000元,并于当天支付到位。
此次欠薪的成功追回,既体现了基层调解的高效与温情,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关键。凤山县总工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温馨提示广大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是应尽的义务,任何企图逃避、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凤山县总会将持续深化“一函两书”机制,联合多部门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从源头预防欠薪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