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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禁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民众请远离"野味"

来源:桂工网    阅读量:1421   发布时间:2020-01-30 00:00   打印文章

1月28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民众远离“野味”,禁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一旦违反规定,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市场开办方和入场销售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确保入市销售的活禽来源可追溯。督促活畜(禽)经营户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对经营场所落实清洁消毒措施。

  又讯(记者 袁琳 通讯员 张雷)1月26日,自治区林业局研究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级林业部门扎实做好全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直报制度,严密关注、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和疫病发生情况,加强野生动物新型冠状病毒监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对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进行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对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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