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市直独立设立银行账户的
基层工会上报2018年度经审报告或
上报2018年度经审报告及2019年1月至2019年机构改革任务完成时经审报告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市教育工会,广西华锡集团公司工会,市总直管各独立设立银行账户的基层工会:
根据《工会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为了规范下一级工会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全面落实审计全覆盖工作,现要求市总直管(经市总批复成立,下同)独立设立银行账户的基层工会,继续向市总定期上报年度经审报告。其中:所在单位没有机构改革任务,或有机构改革任务但不涉及工会组织变更的基层工会,报告期为2018年度;由于机构改革涉及工会组织变更、工会账户撤并、工会财产转移、经审人员更替的基层工会,可延长审计时间跨度,报告期包括2018年度及2019年1月至2019年机构改革任务完成时止(简称跨期经审报告,下同),以确保工会审计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连续性,确保工会财产安全完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备案的对象
凡属市总直管的基层工会,按照工会审计全覆盖要求,只要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都要将2018年度经审报告或跨期经审报告按期上报市总备案,具体单位名单附后。
二、上报备案的责任人
各基层工会经审会或经审委员是上报备案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如责任人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已调离原单位尚未替补的,由基层工会主席委托工会其他委员暂代履职。
三、上报备案的格式
没有经审会公章的基层工会,按所附河池市总工会《基层工会审计表格模板》(表一至表九)填报,由填表人、经审委员、经审会主任亲笔签名,上报市总经审办备案。其中:上报2018年度经审报告的基层工会,填报“附件1”的表格;上报跨期经审报告的基层工会,填报“附件1”和“附件2”的表格。
有经审会公章的基层工会,参照河池市总工会《工会经费审计文书模板》,可选择以书面方式将经审报告上报市总经审办备案。
文件下载地址:www.hcszgh.org.cn(“通知公告”栏)。
四、上报备案的方式
经审报告以纸质版报告及电子版报告两种方式同时上报。纸质版的报告请以邮政挂号方式寄送河池市总工会经审办(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老地委办公楼七楼708室),电子版的报告请通过网络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上报备案的时间
上报2018年度经审报告的基层工会,上报备案的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前;
上报跨期经审报告的基层工会,上报备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