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会要闻  |   工会基层组织建设  |   基层动态  |   线上服务  |   理论探考  |   专题专栏  |   劳模风采
 您所在的位置:河池市总工会 >> 政策法规

关于要求市直独立设立银行账户的基层工会上报2017年度经审报告的通知

来源:河池市总工会   编辑:河池市总工会经审办   阅读量:41640   发布时间:2018-03-28 00:00   打印文章


各县(区)总工会,市教育工会,广西华锡集团公司工会,市总直管各独立设立银行账户的基层工会:

按照全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区总《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为有效落实下一级工会应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的规定,结合全市近两年的实践,我会适时对原有的“基层工会审计模板”进行了修订完善,建立“市本级工会经审交流群”,着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确保工会经审工作切实融入工会各项中心工作。经河池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要求市总直管(经市总批复成立,下同)的独立设立银行账户的基层工会继续向市总上报2017年度经审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备案的对象

凡属市总直管的基层工会,只要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都要将2017年度经审报告上报市总备案,具体单位名单附后。属统计遗漏的,请主动与市总联系,自觉开展内部审计及时上报年度经审报告;属主管工会将工会经费对下进行二次分配的,由主管工会汇总上报,并按同一格式分别附二层工会年度经审报告。

二、上报备案的责任人

各基层工会经审会或经审委员是上报备案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如责任人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已调离原单位尚未替补的,由基层工会主席委托工会其他委员暂代履职。

三、上报备案的格式

没有经审会公章的基层工会,按所附新的《河池市基层工会审计表格模板》(表一至表九),由填表人、经审委员、经审会主任亲笔签名后上报;有经审会公章的基层工会,参照原有的《河池市基层工会审计文书模板》,以书面审计报告加盖经审会公章后上报。

文件下载:www.hcszgh.org.cn(“通知公告”栏)。

四、上报备案的方式

年度经审报告以纸质版报告及电子版报告两种方式上报。纸质版的报告请以邮政挂号方式寄送河池市总工会经审办(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老地委办公楼七楼708室),电子版的报告请通过网络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上报备案的时间

2018年6月30日前。

六、上报备案的联系人

联系人:河池市总工会经审办  李 林、袁  柳

联系电话:0778—2297285(办),15949347965

          0778—2204425(办),18278839815

电子邮箱:hcjs2297285@163.com。

七、工作交流的QQ群和微信群

QQ群:697133159 ;微信群:二维码名片附后(七日内有效,过期后申请入群的请电话联系)。

工作交流群实行实名制,提供工会经审有关组织建设、政策法规、日常监督、审计报告、问题解答、经验分享和工作建议等方面的交流和服务。

八、其他事项

市总将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基层工会上报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审查,对隐瞒不报、逾期不报或不如实上报的,市总将行文予以通报

 
  相关链接: 河池市人民政府网站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河池市总工会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73路职工文化中心  联系电话:0778-2292615  IPC/IP备案:桂ICP备19011340号